[单选题]
合伙事务执行受到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异议时,不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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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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