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消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消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