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2017年采用N/30的信用条件,全年销售额(全部为赊销)为10000万元,平均收现期为40天。2018年初乙公司为了尽快收回货款提出了“2/10,N/30”的信用条件,新的折扣条件对销售额没有影响,但坏账损失及收账费用共减少200 万元,预计占销售额一半的客户将享受现金折扣优惠,享受现金折扣优惠的客户均在第10天付款,不享受现金折扣的客户平均付款期是 40 天。该公司资本成本为15%,变动成本率为60%。
假设一年按360天计算,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
(1)计算改变信用条件引起的现金折扣成本的增加额;
(2)计算改变信用条件后应收账款的平均收现期;
(3)计算改变信用条件引起的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增加额;
(4)计算改变信用条件引起税前利润增加额;
(5)判断提出的信用条件是否可行并说明理由。